作者:锦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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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答道:“我做了紅繡鞋,祇是現在還不能穿,我為爸爸的守孝期還不到三年呢。”

一山哥道:“環兒真是個可敬的孝女!環兒一身正氣,做哥的反而自慚形穢了,哪裡還敢有非份的要求。其實,玄色繡鞋也很好,一樣能解消我的饑渴。”說着,就把我的小鞋輕輕脫下來,露出一對白襪裹着的尖尖小脚兒。我怕一山哥解去我的脚帶,看我的裸足模樣。那會痛死我的!所以我趕快拿雙玉色睡鞋套上。豈知穿上了玉色睡鞋,照樣避免不了對一山哥的誘惑。他貪婪地審視着我剛剛穿上睡鞋的小脚兒,兩眼色迷迷的,就像一條色狼。忽然間,他不由分說地把我的兩隻小脚兒捉在手裡,一手一隻,死命地揑了起來。我剎時感到了骨斷筋折般的劇痛,當初外脚巴骨被踩到足底時的痛苦難熬的滋味又回來了!我真想快快把他的兩手推開,可是我不能,他是因為喜歡已極才用力揑的,我這雙小脚兒不就是為他裹的麽?既然他這麽喜歡,我就應該不顧一切地獻上去,任他玩弄,任他盡興。我不能掃他的興,因為他是我親親的丈夫!所以我偷偷地流着淚強忍着。


    一山哥十分興致地盡情享用我的小脚兒,可是,見我毫不反抗,也不掙扎,很是詫異。以他的直覺,如此狠揑,我會痛得受不住的,當然要反抗,要掙扎,然後他再把我的反抗和掙扎摧垮,讓我在無可奈何中忍受他的蹂躪,讓他的征服欲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可是沒想到我却放棄了一切抵抗,他反而詫異了,抬頭看了看我(在這以前,他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我的一雙小脚兒上),見我在默默流淚,立刻把手鬆開了,懊悔地自責道:“環兒,對不起!我原說祇看不揑的,可一見你那雙追魂奪命的小脚兒,就欲火難熬,想捉在手裡把玩,捉在手中後,意猶未盡,又得隴望蜀,就情不自禁地揑了起來,而且下手還那麽重,我真該死!”


    我對一山哥道:“哥,千萬別那麽說,我這雙脚就是為你裹的,你喜歡揑就揑吧,我愿意!”


    其實,我對一山哥說的“我愿意”,完全是“強打精神裝硬漢”,根本不是發自我的內心。實際上,一山哥那樣的“下重手”,我怕極了!他揑我的時候,痛得我大氣都不敢出,我快要被他揑死了!但感念他對我的那份愛,就是被他揑死也心甘情愿。所以,我說“我愿意”,又是我的真心話。


    一山哥道:“環兒都痛成這樣了,還死硬撐着說大話,這是在打我的臉,我這么粗暴地對待一個弱女子,簡直就是辣手摧花!真是罪過!還是讓哥抱抱吧。”說着,就把我抱了起來。


    我無力地倒在一山哥的懷抱裡,閉上眼喘息着,剛才為了忍受一山哥的強揑,我耗盡了氣力,幾乎要奄奄一息。現在他可饒了我了,我能夠喘息一會兒了。


    我靜靜地躺在一山哥的懷裡,我聽到了他心臟跳動的聲音,我感到了他的溫存,他的愛撫。感到他就像一座山一樣地強健,值得我依賴。躺在他懷裡,就像躺在爸爸的懷裡一樣地溫馨。這時不知為何,我兩脚的疼痛竟消失得乾乾凈凈!我感覺我真的“很賤”,剛“好了傷疤”就“忘了痛”,希望一山哥再像剛才那樣揑我一回,雖然讓我痛入骨髓,却同時讓我感到一種莫名的舒適,就是痛得流淚也心甘情愿。我不知道我為什麽會有這種怪怪的感覺。我抱住一山哥的脖子,嬌滴滴的說:“我喜歡哥哥的粗暴。”


    我這話把一山哥驚呆了!他沒想到,他的粗暴竟然得到一個弱女子的睛睞,他大惑不解地問:“真的嗎?這是為什麽?”


    我對一山哥道:“我也不明白我為什麽會這樣。起初,哥對我強吻,揪辮子、掠胸捉乳,我感覺很像是受到了強暴。但哥是我親親的丈夫,這些當然就不是強暴,祇能說明哥的‘口味重’。時間長了,我竟然都習慣了,哥如果不這樣,我反而覺得乏味,不夠盡興。我是不是‘犯賤’,或變‘壞’了?如果說我‘犯賤’、變‘壞’,那也是被哥調教出來的!女人就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嘛!哥把我‘揑’成什麽樣,我就是什麽樣。哥的粗暴表現了對我的強烈的占有欲,說明哥非常喜歡我,所以要不顧一切地強行占有我,而不顧我的感受。其實,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我在哥對我的占有中找到了歸屬感。哥的占有欲表現得越強烈,我的歸屬感就越踏實。我喜歡哥對我的強行占有,即不必得到我的同意就可以任意擺布我。我早就認定是你的人,愿意做你喜歡的任何事情。男人都有‘狼性’的一面,都認為“搶”來的東西吃着‘香’。所以我祇能等待着被你‘搶’,被你‘捉’,我心甘情愿地‘束手就縛’,愿意被你‘霸占’,當然不會計較被占有的方式。”


    一山哥聽了,不禁楞得半晌無言,他在細細琢磨着我說的話,好像是很受用。過了好一會兒,才大笑道:“聽了環兒一席話,就像是飲了甘醇美酒一樣地沁人肺腑,真是‘生我者父母,知我者環兒’,環兒是讀懂我的第一人!你這個可愛的小精靈,怎麽就這麽善解人意呢?你不怕我把你吃了嗎?”


    我說:“我不怕。哥是猛虎,我是小羊,小羊就是挨吃的料,被你吃了才好呢。我怕的是哥遇上更好的姑娘就不要我了,怕哥把我遗弃了!”


    一山哥道:“環兒真是個孩子,這麽一個問題怎麽老是問個沒完呢?為了消除你的疑慮,今天索性我給你吃顆定心丸吧。首先,選環兒做李家的少奶奶,雖說開始是我的主意,但很快就得到了奶奶的首肯,奶奶說你模樣好,心地又善良,又有孝心,這樣的好姑娘現在打着燈籠也難找,就認定環兒是她的孫媳婦了。別人,無論是誰,她都不要。還有就是你能苦志守貞,奶奶十分贊賞,讓我每年都要給你家送紅包,就是對你的守貞表示特別的敬意。再有就是纏足,奶奶打算等把你娶進門後再說,那也是三五年以後的事,都知道纏足是件受罪的事,沒有人要你早纏。可你在十六歲的小小年紀,竟然把脚裹好了,奶奶知道了一定會格外的驚喜。你裹脚的事奶奶還不知道,明天我就帶你去見奶奶,給奶奶一個驚喜。環兒有這麽多的好處,會得到李家上上下下的尊敬,李家的大少奶奶,那是非環兒莫屬,你就等着穿戴上鳳冠霞帔,風風光光地嫁入李家吧!奶奶的話一言九鼎,誰也不能違拗,環兒還怕什麽?”


    一山哥說的都是實在情形,讓我再無異議,便低頭含羞不語。


    一山哥又對我說:“環兒若無事我就先回去,明天一早我接環兒去見奶奶,好吧?”


    我含羞答道:“好。”


    一山哥走後,我想到明天出去,走在大街上時,盡管祇有很短的一段路,也不能讓外人看到我的小脚兒,以免惹是生非。我要做一下偽裝。我原來足長二十二公分,穿二十二號半的鞋,經過纏裹後,變成十九點五公分了,縮小了二點五公分。折合市尺是五寸六,比我婆婆的脚還小兩分。我穿着玄色繡鞋就能伸進我原來的系帶休閑鞋裡,鞋尖比較空虛的地方塞上棉花,再系上鞋帶,就偽裝好了。我試着走了幾步,比光穿小脚鞋笨重多了,但我以後上學就得這樣偽裝,所以我得盡快適應這種穿法。因為我還沒有裹彎,所以,仍然能像普通人一樣地走路,祇是走得慢些,也累些。因為當重心移到脚前面時,承重的脚趾由五個變成了一個,當然不堪重負。如果走路不多,尚能混得過。我想,應該不會走許多路的,所以不會出破綻。


    明天我要去見奶奶了,我的心又開始忐忑起來。我不知道我這雙小脚是否合她老人家的意。我雙手合十,跪在床上為自己祈禱着。 

最后修改日期: 2020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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