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金蓮小說】蓮鈎秘籍09 方漁犀 星興典 撰 ·版權所有 禁止外傳· 第一部 山村翠色 第七章 大娘故事 趙大娘,開封所屬杞縣人氏,家居黃河故道旁。說起來,究竟是這豫東境內常發大水,人們要背 井離鄉,四處奔走呢?還是黃河故道,漫漫無際,又松又軟的黃沙,跋涉艱難呢?總之,大娘的母親, 一位小腳極為尖瘦、不及三寸的婦女,考慮再三,并沒有把她的腳成流行的三寸金蓮(三寸小腳), 而是一雙并不少見的四寸半小腳。也許母親走在黃沙上,尖瘦纖小的金蓮,一踩一個炕,極為吃力, 怕了。 為此,從年少到出嫁,大娘受盡了人們的奚落和嘲笑,竊竊私語,指指戳戳。大娘如芒在背,羞 愧難當。俗話說,“小腳一雙,眼淚一缸。”那是生理上的。裹腳的痛苦是暫時的,換來的卻是終生 的幸福。豈不知,“大腳一雙,眼淚幾缸”則是精神上的,比肉體上更加痛苦十分,且遺恨終生。 別人怨爹怨娘,她不。心地善良的大娘,沒有怨天怨地,米已成飯,木已成舟,怨有何用,倒不 如坦然面對。從小爭強好勝的大娘,不甘屈辱,立志展示大腳的優越。不蒸饅頭,也要爭一口氣。羞 愧變成勇敢,壓力變成動力。定要讓那些三寸小腳另眼相看。 大娘開始了她的壯舉。漫漫黃沙灘,松軟不堪行,寬達十里,無邊無際,令人望而生畏。男人的 門板大腳尚且不易,更何況四寸半的小腳。大娘鼓足了勁,不畏艱辛勞苦,一步一個腳印,艱難地向 前走去。黃沙陷進了鞋里,落滿了頭上,身上,腿上,風塵仆仆。大娘一步一個坑,細砂埋到腳脖子, 灌滿了鞋,更加難走,不知把鞋脫下,倒了多少回沙子。走一步,一個炕,較平時走道費力十倍。走 一步,退半步,歪歪扭扭,顛顛倒倒,不勝其苦。滿頭大汗,全身濕透,鬢發和著沙子粘在臉上,小 腳,大趾獨伸,四趾蜷伏腳底,完全失掉腳底弓的原形和功用。走道時,只是腳跟落地,腿部用以運 動的肌肉,多不發達。由于裹腳阻礙血脈流動,小腿肌肉萎縮,沒有腿肚子,異常削瘦。以致走道時, 兩只腳挪的非常慢,走不快,跑不動,操作無力,力不從心。大娘越走越費勁,好似腳上拴著兩個大 秤砣。小腿,腳脖子,腳后跟,酸痛越來越厲害,兩腳發脹撅痛,腫了起來,痛苦不堪。 但是,大娘始終堅持著,再堅持著,一步一個腳印,義無反顧,勇往直前,在漫漫黃沙上留下了 為人稱道的足跡。 黃河故道在她腳下慢慢向后退去,她終于完成了這次艱難跋涉的壯舉。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苦,吃夠了,人,也成功了。大娘從前,人前抬不起頭,挺不直 腰。如今昂首挺胸,揚眉吐氣。從此,大娘在眾人面前,信心十足,再不羞愧。她以自己的實際行動 告訴曾經嘲笑過她的那些裹著三寸小腳,便以為有什么了不起的女人:“腳小有什么用?你們誰能走 過黃河故道?”大娘顯得十分驕傲和自豪:“你們三寸小腳,誰敢去走一趟,讓人看看!” 這也真讓那些笑話慣了她的人,一個個都難為住了。她們從里里佩服大娘了,面面相覷,張口結 舌,誰也不敢應承。 這些三寸小腳,自己心里最清楚,她們害怕走路。因為腳小難行,許多人“二門不踩,大門難出”, 只能圍著鍋臺轉。有的人,甚至走路需人攙扶,無人則扶墻摸壁。即使站立門前,也要抓緊門框,依 門而立。也有那風風勢勢的,愿意上街走一走,可不上半刻功夫,就力不從心,疲不堪行了。更不用 說讓她們去走十里八里,一步一陷的黃沙灘了。大娘的壯舉,讓她們一個個垂頭喪氣,啞口無言。 從那以后,再也不敢笑話大娘了。但大娘的心病仍未完全去掉。她年輕時,世俗依然以腳小為美, 腳大為羞。腳大的陰影依然揮之不去,縈繞內心深處,有一種說不出的失落感,依然解不開思想上的 疙瘩。 思前想后,大娘暗下決心,自己有了女兒,一定為她裹一雙最小最小的小腳,決不讓女兒像自己 一樣受人奚落。要讓筷夢寐以求的三寸金蓮,在女兒身上實現。走黃河故道,那是身為四寸半大腳的 無奈之舉。純系不得已而為之。難對人講,苦不堪言。她怎能讓女兒再吃二遍苦呢?母親固是好心, 沙灘是能走,但是她想過終生受奚落的后果嗎? 一九二九年,大娘的女兒出世了。又過了兩年,三歲了,她無時無刻不在想著為女兒裹腳這件關 系一生榮辱的大事。當時鄉間,多半是五歲裹腳,六歲裹的也有,三歲是太小了,剛剛才會走路。可 大娘等不及了。她知道,早能纏小。 這時已是民國以后三十年代的事了。大城市中,小腳女青年紛紛放足,追求時髦,冒充天足。燙 發,旗袍,扱盡打扮之能事。幼女極少裹腳。然而在廣大鄉村,依然是小腳的天下。千年積習,已視 為天經地義,自然難以動搖。 三歲幼兒本就時常懷抱。剛會走路,裹小小腳,寸步難行,只能天天抱在手里。寧可自己辛苦, 也在所不辭惜了。 三歲幼兒的腳本來就又小,又軟,像一團面。稍稍裹住,限制生長,到了六歲,三年時間,沒費 多大氣力,就裹成了異常尖小不及三寸的小腳。天然纖小,腳背平直,并不弓彎。也許是纏裹嚴重影 響了腳骨的發育,缺鈣,患了骨質疏松癥,腳軟無力。 三年期滿,始終抱著、背著,從不下地行走,肌肉、筋鍵嚴重失去功用。一旦裹成,竟一步也不 會走,仍然時時要大人背著、抱著,成了一位“抱小姐”。 大娘的女兒,終于沒有練習好走路,越大越走不起來。兩只象小紅椒一樣的小腳,僅有二寸七分 長,顫顫巍巍,哆哆嗦嗦,扶墻摸壁,寸步難行。掃地,都要跪在地上,以膝當足,匍匐前行,膝蓋 上綁著棉墊,皮膚也磨紅了,磨粗了。大娘悔恨不已,為了一雙小腳,女兒不但失去了童年的歡樂, 也失去了走路的功能。樂極生悲,物極必反。 抗戰勝利那年,一九四五年,十七歲的女兒出嫁了。女兒的超級小腳,博得了夫家上下及周圍一 片贊揚之聲。 出嫁后,同齡女孩大多放腳。女兒羨慕她們,也跟著放了腳。誰知放了腳,更加步履艱難。去掉 了緊緊纏裹的腳布,雙腳更加軟弱無力。只好再緊緊地套上一雙尖瘦布襪,可比裹腳布的約束差遠了。 雙足無力,極易傾倒。跌倒一次,腳骨折斷一次。由于過小裹腳,骨質疏松,極易斷裂,俗稱“玻璃 癥”,像玻璃一摔即碎。 大娘面帶戚容,向人訴說:“俺閨女三歲我就給她裹了腳,不會走路,天天抱著,腳一丁點大, 可小了。又趕上放腳,動不動就絆倒地下,絆倒一次,腳骨跌斷一次。回數多了,骨頭都不成樣子了 ……”說完,大娘潸然淚下,泣不成聲。聽者為之動容。一九八七年,大娘進城,恰好遇見,她仍然 喃喃不休地訴說這些事。問大娘你女兒現在多大了?大娘說她女兒“虛歲五十九了。” (本章完,后篇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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