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自身对于纏足的態度 


    在纏足鼎盛之時,考察婦女自身對於纏足的態度是沒有意義的。因爲那時纏足就是時尚,不纏足就是另類,當時的婦女對於纏足,除了亦步亦趨之外,沒有別的選擇。這裏考察的,是在西風東漸的沖擊下,國人的禁纏風此起彼伏,纏足到了末世之時,亦即大環境有利於廢止纏足之時,婦女們可以較爲自由地發表對於纏足的看法,這是很能說明問題的實質的。
    已纏足女子在談到當年自身纏足的的体驗時,大體有四种態度:

    其一是認爲纏足的確是美的,但所受的痛苦也是很大的。如一名为阿秀的女子曾說“儂之双弓亦窄如解结錐,尖瘦至不盈一握,其长度约三寸稍零而已。美則美矣,其如予之痛苦何?”

    其二是認爲纏足只覺其苦,不覺其美。这多是纏足末世、且纏足后人生旅途不得意之女子。如一孟姓女子談到:“每于燈下自審双足,其状如鈎,肌膚娇嫩,呈落折痕,踵跟沿邊生胝半周,拇指獨翘,四趾斜倒。回憶六七年前,本为天足,今忽变此畸形,没有或未知纏足之習者見之,必不信为人脚也。”但到后来“结婚之日,贺客咸赞脚小周正,予心暗喜。日后婆母爱惜吾足,繁重活計皆命僕婦操作,遇宾客来亦命吾坐談。每隔二十余日,則命換新豔小鞋,以炫鄰里。至是予方知幼小吃苦并未白受也。”

    其三是不但認爲缠足很美,而且至死不悔。这多见於纏足后生活得意,至少没受大的挫折者。这部分人应該是人數較多的一部分。比如一篇题为《最后的金蓮》的網文在介绍云南通海县六一村众多的纏足老人时,曾有如下的记載──

    六一村的缠足老人,几乎个个都对自己的小脚非常自豪,赞美之詞溢于言表:裹得周正,不梭不歪,能穿多麽小的鞋等等。而那裹脚的疼痛早已被淡忘,留在記憶中的是嫁人的幸福比如坐花轎,还有就是心酸比如土改、五八年的劳動。

    台灣的台北在一篇题爲《纏足老奶奶 小脚走坎坷人生》的报道中写道──

王姜老奶奶纏足時,常痛得哭天喊地,但媽媽堅持,並告訴她想要嫁人,就要纏足,為了減輕女兒的痛,媽媽到那都揹著她,直到她脚不痛,能下來走路為止。她的脚符合纏足“瘦、小、尖、彎、香、軟、正”七要訣。由於纏足,她足不出戶,勤練女紅,繡花一級棒,妹妹則因沒有纏足,必須做家中所有粗活,兩人生活天壤之別。

    廣慈博愛院的兩位纏足老奶奶文玉如、程德祿,一位已經是107歲的百歲人了,一位97歲,兩人都纏過足,但中途又放棄了,文玉如老奶奶的雙脚未變形,但全部瘀青,迄今還會痛,程德祿也是一樣,四個脚趾明顯向內彎。兩人脚都很小。程德祿老奶奶的娘家及夫家都是大地主,沒吃過苦。

    問她們纏足後不後悔?喜不喜歡自己的脚?王姜念義說,不後悔,文玉如老奶奶也說不後悔,程德祿則說纏足是當時婦女身分、地位象徵,家境愈好的婦女愈會纏足。

    其四是嫌母亲为自己缠足缠得还不够小,自己又偷偷緊纏的。如一名为金素馨的女子在十一岁時,脚只纏成四寸五分──

    “一日随母赴超鄰村外祖母家祝壽,来賓中有張氏姊妹者,年龄与予相埒,双足皆瘦不盈握,襯以鮮豔夺目之繡鞋,愈饒嫵媚,壽堂中群衆无不争相贊美。會予舅父笑謂予曰:“看看人家的脚儿,又小又正,多么體面。再看你的呢,又大又肥,谁肯给你说婆婆家耶?”男女来宾一聞斯言,咸注視予之足下,相与嘻笑。在此情况之下,予如冰水澆头,霹靂磚瓦震耳,直无地自容,不覺羞极而啼,恨不即刻削小双足,与彼媲美。乃立下决心,从此縱受任何痛苦,誓死加緊纏足,以雪此恥焉。”

    于是金性女子尋機逗留外祖母家,經一个多月自己悄悄的嚴束紧纏,脚已缩爲二寸九分──

    “及歸家,人睹予雙足之忽小也,咸以为戲装假脚。迨逼視真切,則相與瞠目橋舌,争爲予賀。自是惟从事于新式鞋襪,不再求足之小,而遠近村諸姊妹論足,已推予爲魁首矣。”(以上載於【采菲錄初編】258~261頁) 

    由此可见金姓女子的洋洋自得溢于言表。按說,四寸五分的小脚在今天看来,已經是很小了,但在當時,只能算做是“半大脚”,如果是五寸及以上,就成了“蓮船盈尺”了,无怪乎她要加勁緊纏。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居然能够不畏痛苦,刻意纖削,在短短的一個多月,將一雙四寸五分的脚纏成二寸九分,终於“脚壓群芳”,也是一桩快事。 

    綜上所述,既是在纏足的末世,多數女子還是以纏足爲美,並且沾沾自喜的。這就反映了宇宙間的一個最爲樸素的真理:美的就是美的,事實勝於雄辯。

最后修改日期: 2020 年 10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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