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长篇金莲小说】《莲钩秘籍》77 方渔犀 撰 ·版权所有 禁止外传· 高丽云高知知府请求,希望自己也能裹成一双像姐姐高燕燕一样好看的小脚。 高知府好言劝慰,说,做少爷多好,不用裹脚;裹脚有什么好,疼都疼死了。 也许高丽云被“疼都疼死了”吓住了,也许是年幼,对裹脚的要求还不是那样迫切,裹脚没有裹成。 十岁那年,高丽云对裹一双小脚依然恋恋不舍,有时会一个人偷偷躲在柴房里,用小姐姐燕燕缠足的裹脚布,把自己的两个小脚丫,学着姐姐裹脚时的样子,一层一层地缠裹起来。将四个脚趾,硬生生地裹下去,真裹得双脚又疼又麻又胀,仍不肯放手。双脚裹好,套上小官靴,在柴房里一瘸一拐地行走,弯折的四趾,踩在脚下,如同针刺刀割,疼得难以招架。还不到半个时辰(一个小时),丽云实在支持不住,只得将裹脚布一一解开。虽然如此,丽云自从尝到莲味,过了一会金莲瘾,以后乐此不疲,经常一个人偷偷来此裹脚,希望有一天终于能圆小脚梦。 丽云在柴房里偷偷裹脚,却也不是每次都能如愿以偿,不被人们发现。 有次,丽云又来到柴房,将门闩上。正待打开裹脚布裹脚时,正巧厨娘来取柴火。门关得死死的,推不开,大喊一声:“谁在里面,快快开门。”丽云只得答应:“是我。”赶快开门。 厨娘是位三十岁上下的中年妇人,穿着一双极其尖瘦的木底高跟网子鞋,刚刚只有三寸。她款动金莲小脚,巍巍颤颤地走了进来,见是“小少爷”一人在此,便关心地劝道:“少爷,柴房将是柴草,无甚好玩,还是到别处去玩。” 丽云连忙答应。她正待裹脚,突然被人打断,心中甚是恋恋不舍。 不想厨娘发现丽云手中拿着两个布团,不知是什么东西,便问道:“少爷,手里拿的是什么物件?” 丽云闻听,顿时羞得双颊通红,连声说:“没有什么!没有什么!” 厨娘打开一看,见是一副女人的裹脚布,半新半旧,尚有斑斑血迹。厨娘一见,甚为不解,好心说道:“少爷,女人的裹脚布是污秽之物,千万碰不得,以后千万不要拿在手上。一旦污了你的手,以后中不得功名,拿不得官印。切记,切记。” 高丽云羞得面红耳赤,一溜烟似地跑掉了。 但丽云并未就此住手,她又找了一间无人的房子继续裹脚,裹脚的感觉真是好极了。但是,小孩子偷偷裹脚,很难不被大人发现。 由于丽云将双脚裹得又红又肿,在晚上洗脚时,终于被奶娘李梅菊发现了,问道:“少爷,你这脚上又红又肿,是怎么弄起的?” 高丽云有说不出的害羞,嗫嚅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只是说,“奶娘,没什么,别问了。” 高丽云已经十岁了,知道少爷裹脚是要被人笑话的。但是,自己又喜欢小脚,非常想自己裹成一双小脚。裹脚裹得红肿起来,却不好意思对奶娘说明。 李梅菊也是益阳人,今年三十岁了,脚裹得又小又好看,仅有二寸五分,人也生得漂亮。因为家贫,只好出来做奶娘,与杨香莲关系极好。她见问不出个头绪来,只得暗中留意,千万别让少爷弄出什么事情来,否则,自己脱不了干系。 一天,高丽云趁奶娘不注意,一个人又偷偷溜了出去,走进一间多年的空屋里。这些早被奶娘看在眼里,李梅菊跟在“小少爷”背后,意欲看个究竟。她从窗户一个破洞看进去,只见高丽云正在给自己缠裹小脚,疼得直冒汗珠,却是照裹不误,甚受感动。心想,“小少爷”是个女的,大了,一双大脚总不是个结局,最终总是要嫁人的,可怎么办才好呢?按说,十岁裹脚已经太晚了。即使现在裹脚,要想裹成金莲三寸,不知要多付出多少艰辛了。她知道,“小少爷”是个姑娘,姑娘脸皮薄,没有当场说破。 晚上洗脚时,奶娘小声对高丽云讲:“少爷,白天你到那间空房做什么去了?” 高丽云知道奶娘看见自己裹脚了,小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高丽云是从小被奶娘奶水喂大的,与奶娘情同母女,顾不得少爷身份,撒娇地向奶娘央求道:“奶娘,求您了,千万别说出,让人知道了,告诉父亲,父亲又要不高兴了。”此时,高穆廉天命之年,五十周岁了。 奶娘十分心疼这个女扮男装,不得不偷偷给自己裹脚的小女孩。她虽然极为同情丽云,但扮成少爷是知府大老爷亲自定下来的,她一个乡下女子,改变不了。 于是,奶娘李梅菊就将此事,一五一十地向丽云的生母五夫人杨香莲讲了。 此时,杨香莲正在给她的大女儿高燕燕缠裹小脚。高燕燕比高丽云大两岁,今年,一八六四年,燕燕十二岁了。燕燕的小脚,也是标准的益阳脚,只有二寸五分,是七姐妹中最小的,脸上甚有光彩。虽说燕燕已经会给自己裹脚了,但杨香莲并不放心,时不时地还要亲自给女儿缠裹小脚。 杨香莲对大女儿的小脚甚感满意,但对扮成少爷的小女儿高丽云的一双五寸半的大脚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五寸半,比燕燕二寸半的小脚长出足足三寸。杨香莲一看到丽云的一双大脚,心里就堵得慌。可她是一个地位低下的小妾,老爷定下的事,容不得她反对。何况这又是关系到高府传宗接代的大事,没有她说话的份。 杨香莲也不敢擅自给“小少爷”高丽云裹小脚,因为这事实在太大了,于是就去找她称之“大姐”的大夫人岳碧莲商量。岳碧莲深感“五妹”杨香莲的话,十分有道理:“小少爷”是个女的,将来总有嫁人的一天,虽说现在裹脚不妥,但任其不加约束地长大,将来无法收拾,也不行。于是决定给高丽云双脚套上紧贴的布袜,限制其发育。 高知府知道后,十分同情小女儿,也同意这个折中的办法。 高丽云脚上的布袜,只是约束双足长大,并不是像裹益阳脚的尖袜那样紧,把脚趾卷曲。 穿上紧袜后,丽云虽然觉得双脚挤得难受,但盼望将来裹成真正的三寸金莲,努力忍受着这种不适。 笔者并非随意编造,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老社长韦君宜女士读初中时,就遵照母命,穿过这种束足布袜。她一九一七年生于北京。当时已提倡放足,出生于文明家庭的她,虽然未被裹成三寸金莲,但也不能让双脚疯长。穿了不到一年,发育受到影响,成年后,只能穿34码的鞋子,很不好买。她还说,如果现在的女孩子认为小脚好看,也会裹小脚的。 一天到晚穿着紧袜,晚上睡觉也穿着,高丽云此前可以和同龄的小男孩下河摸鱼、捉蝦,现在再也不能光着脚丫了。 就在高丽云十岁这一年,同治三年六月十六,一八六四年七月十九日,天京被湘军攻陷,天王洪秀全饮鸩升天,延续十四年、波及半个中国的太平天国终于从地球上消失了。 洪秀全一伙倒行逆施,祸国殃民,洪家王朝,比腐败的满清王朝还要腐败。洪秀全之流鼓吹的什么“天国”,只不过是极少数人吮吸民脂民膏享乐腐化的极乐园。对于广大百姓来说,却是度日如年的人间地狱。洪氏一伙在占领南京后,以解放小脚为名,强令小脚妇女上街裸足担水,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生不如死,逼得千余小脚妇女投井。各地闻知,不寒而栗。 因此,南京收复的喜讯传来,长沙全城,一版欢腾。可是,高穆廉十一年为曾国藩的湘军筹集粮饷,积劳成疾,终于病倒了。 同治六年,一八六七年,高丽云十三岁了,看见姐姐们都是漂漂亮亮的小脚,就她一个人不是,心中十分羡慕,极想自己也裹一双像姐姐们一样的小脚。 高穆廉已经五十四岁了,体弱多病,对丽云裹脚的事,也没有多少精力管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只是发话,裹脚可以,但以四寸半为限,如果裹得太小,走路摇摇摆摆,就扮不成少爷了。一旦“高少爷”裹了一双三寸金莲小脚,岂不变成了高小姐,有损高府的声誉。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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