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长篇金莲小说】《莲钩秘籍》61 方渔犀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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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泪血金莲 第三十四章 终成纤趾(二)
一老一少,携手而行。二寸七分的小脚,刚强有力,袅袅婷婷。六寸大鞋,拖泥带水,分外笨拙。
她们来到琳达卧室。
老人为琳达解去脚上裹得紧绷绷的裹脚布,解了一层又一层。一丈四尺长、三寸宽的裹脚布,严
严实实囫囫囵囵足足裹了七层。
妇女裹脚用的长长布条,是裹足手术最主要的工具,称为裹脚布。北方常把“布”字去掉,简称
“裹脚”。此处的“裹脚”是名词,专指裹脚布。通常裹脚二字是动词,指的是裹脚的行为。裹脚布,
各地叫法不同,名称繁多,又名裹脚带,裹脚条,脚带。杭嘉湖一带叫脚纱头。浙西一带称为脚片。
裹脚布材质为白粗棉线布,昔日村姑农女常用家织土布,取其涩而不弛,即是不会打滑且结实有
力。成年妇女的小脚,因已缠断缠死,不易放大,也有用加重白色细洋布的,取其薄而细腻。极少用
丝绸,因其极为滑溜,易将小脚放大。也有富贵人家采用丝罗织造的裹脚布,质地细密且薄,边缘完
整且紧涩,可说是裹脚布中的精品了。说句无伤大雅的谑语,如果今天这种丝罗裹脚布仍有销路的话,
怕是要放到专卖店或精品店里去卖了,购者大约是白领。
缠足婆李婆婆,一边给琳达缠裹小脚,一边恨恨地说到:
“也不知道,这些嚷嚷着维新变法的读书人,心里是怎么想的?圣贤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不知
道自己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了,不知道自己是吃中国人的奶长大的还是吃洋人的奶长大的,他老娘的
奶都喂到狗肚子里去了,喂出了一群吃里扒外的白眼狼。他们讲的比唱的还好听,把外国大脚娘们夸
成一朵花,把中国小脚妇人糟蹋成豆腐渣。不知道,他老娘算不算豆腐渣。如果要算,豆腐渣老娘生
的儿子,算不算豆腐渣。”
李婆婆说话诙谐,一针见血,非常解恨,琳达不禁爽朗地笑了起来,胸中郁闷为之一扫。
李婆婆话题一转,说道:
“大小姐,中华莲术,绝妙精深,蔚为大观,今天,我把金莲小脚的七层缠裹方法传授给你,希
望后继有人。小脚裹成后,天天可以自己裹脚了。
“七层的第一层,叫勒趾。即紧裹蜷伏脚底的四趾。
“第二层叫拦腰,即横拦脚背(俗名脚腰)。将裹脚布由脚内侧,裹住脚背转于脚外侧,一步一
步逐渐向后,包严脚后跟,再由脚内侧向上横勒脚背。
“第三层叫裹尖,即裹束脚尖。小脚由于四趾深折脚底,脚尖只剩下一根大拇趾了。裹脚布向外
转包严脚后跟,自脚内侧直向前面脚尖,由脚外侧转过来裹严大拇趾头,防止其肥大难看。再过脚内
侧,向脚外侧裹过去,步步往后。
“第四层叫勒跗,就是裹外脚把骨。将裹脚布包严脚后跟,由脚外侧,转向脚内侧,一直裹向脚
尖,闪出大拇哥脚趾头不裹,而是紧紧裹住外脚把骨,就像大小姐现在裹瘦时这样。
“第五层,拦腰,同第二层完全一样。
“第六层,裹尖,同第三层完全一样。
“第七层,勒跗,同第四层完全一样。
“总之,勒趾一层,裹尖二层,勒跗二层,拦腰二层,每一层均要包踵,一共是七层。
“也有缠裹五层的,其裹尖、勒跗各少一层。再少就不行了。再多,固然可以,但小脚显得臃肿,
为一般缠足女子所不取。”
琳达按照李婆婆所教,细心揣摸,一遍一遍在脚上反复练习,深感莲术奥妙无穷,同样一条裹脚
布,可以裹出无数大小、形状均不相同的小脚来。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她对李婆婆精妙的莲术佩服
得五体投地,心悦诚服地说:
“以前,我总认为裹成一双小脚很容易,实则大谬不然。裹脚的技术性很强,含金量很高。上等
金莲,飘逸俊秀,如诗如画。下等金莲,猪蹄马足,不堪入目。”
李婆婆在琳达的卧室中,认真为琳达缠裹小脚。裹瘦已经有一个整月了,不知为什么,琳达四寸
半长的脚,始终不见小下去,也不见瘦,她十分纳闷。琳达自己更是焦急,像这样缓慢的速度,不知
道猴年马月才能裹成一双三寸小脚。她清楚记得,在裹脚趾时,即裹尖时,可不是这个样子的,短短
四个月,四个小脚趾俱已蜷伏一半脚底,双脚也由六寸天足形状,顺利地缠裹成四寸半长,大趾独伸,
尖尖的半大小脚。虽然比三寸金莲还差得很远,但同天足比,已是俊俏纤瘦多了。琳达一早一晚在裹
脚时,心里美美地欣赏着自己的一对小脚丫,爱不释手,那些不便,那些痛苦,全部抵消掉了,全都
不值得一提了。琳达此时的感觉,就像一位正在进行整容手术的女孩子,一天天看着自己一点一点逐
渐接近自己心目中的美女,心中的喜悦和甜美难以用语言形容。
但是,琳达这次又遇到了困难和障碍。四寸半,同三寸比,那可是天差地别。在那个朝代,四寸
已算是大脚,四寸半已经差不多就是莲船巨足了。虽然在以后,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四寸半脚在坚
持裹脚的青年女子中间极为普遍。但在那时,清朝末年,一九0六年,距离今天整整一个世纪以前,
这种四寸半的半拦脚,不用说老奶奶了,就是大姑娘、小媳妇,人人嗤之以鼻,不屑一顾,琳达能不
急吗?
琳达带着哭声问李婆婆:
“李婆婆,我的脚,从六寸裹到四寸半,一直裹得好好的,一天天见小。为什么裹到四寸半,就
再也裹不小了呢?汗都急出来了。以前,您有没有遇到过,是什么原因呢?”
李婆婆款款说道:
“说起来,您十四年前,大清光绪十八年,当您来到京师时,我正给春兰、秋菊两个丫头缠裹小
脚。当时,您爹如果同意大小姐裹脚的请求就好了。那时,您只有七岁,双脚细皮嫩肉软骨,一点困
难没有。我也很想给您裹,因为您的脚秧很好,容易裹,裹出来有模有样,招人喜欢。可是,您爹死
活不同意,我一点办法也没有。说起来,春兰、秋菊这两个丫头福气真好。”
琳达听到李婆婆提及往事,触及痛处,心中十分辛酸,父亲太不理解女儿对小脚的一片痴情了。
身为女儿身,裹一双小脚,本是天经地义,循规蹈矩之事。可是,这点最起码的权利,也被不理解中
国古老风俗习惯的英国父亲剝夺殆尽,欲哭无泪,无处诉说。琳达从小,十分羡慕春兰、秋菊的三寸
小脚。自己身为小姐,却是一双大脚。后来虽然自己设法缩小到六寸,但同三寸金莲相比,正如天壤
之别。每当琳达想到此处,脸上禁不住一阵阵发烧,这小姐的脸面真不知往何处摆。她十分同意婆婆
刚才说的:
“婆婆,我十分同意您刚才说的。如果我刚来时就裹脚,早已莲趾纤纤,现在再也不会有裹不
小的这回事了。想起来,她俩福气真好,婆婆给她俩裹了这样好看的一双小脚,一辈子受用不尽
了。”
李婆婆说:
“多亏老爷、太太救了春兰一家人。太太派人去买她俩时,全家已断粮三天,奄奄一息了。否则,
别说裹一双小脚,全家人性命都没有了。那场饥荒,也不知饿死多少人。再说,就算未遇上饥荒年,
春兰姐妹,别看模样长得俊,就她们那个家境,怕是连买裹脚布的钱也没有,有心想裹脚,也裹不
成。”
琳达有些疑惑,不可思议:
“裹脚布不要多少银子,真有这样穷的人家?”
李婆婆说:
“当然,一个村子中,买不起裹脚布的人家,毕竟很少,但确实有。像春兰、秋菊姐妹,五岁本
是裹脚最好的时候,不早不晚,恰到好处。再早,怕脚骨太软,裹成小脚以后,不利于行走。再晚,
六岁、七岁也还可以,超过七岁,可就难了。有钱人家,女儿五岁了,家家户户都给女儿裹脚了。春
兰家里,连一点动静都没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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