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锦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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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後,一山哥帶媽媽和我踏上了去香港的行程。在出發前,媽媽果然把鎖住我的那把鎖取了下來。我頓時感到無比的輕快,我現在終於是“自由人”了!雖然這種“自由”也祇有兩三天,這越發使我感到“自由”的可貴。其實,就是這樣的“自由”,也是虛構的。我身上的鎖是暫時去除了,但我仍然在媽媽的嚴密監視之下,我不能單獨行動,事事都得事先“請示”,在得到允準之後,依然有媽媽伴隨,而且寸步不離。對於這個,我倒也能理解,女孩子出門在外,的確時時存在着不測,因為女孩子是色狼進行“性攻擊”的目標。最近在網上就有看到有這樣的報導,說西安的一個女教師在傍晚跑步時在一個較為僻靜處,被人奸殺,類似的情況也時有報導。有鑒於此,我也祇得對媽媽的監護“俯首聽命”了。
到了香港,我們無阻礙地入境,結婚證書也順利地辦好了。回來時,我們從廣州經過,一山哥說要給我買些結婚用品,我們進了一家大型豪華商場,在婚慶用品的櫃台前停了下來。櫃台裡面和櫃台後面,擺滿了各式“秀禾服”,即結婚用的“龍鳳褂”,真是琳瑯滿目,異彩紛呈,好不讓人喜歡!我沒想到現在的龍鳳褂做得是這樣地精緻,還有亮晶晶的紅瑪瑙垂珠式耳環、垂珠頭飾,以及帶垂珠的釵子,還有紅玉手鐲,都是是成套的,件件都是那麽誘人!我拿着耳環和頭飾和手鐲,反覆比試個不停。一山哥知道我喜歡,就把這套服飾整套買下來了,還包括繡有大大的雙喜字、帶流蘇絡纓的紅蓋頭。一山哥說,迎娶這天是我一生最風光的盛大節日,所以一切用品都要合我的意,我歡天喜地的收受了。到了那天,我一定要把我最美的風采展示給一山哥──我未來的丈夫看!祇是我心愛的大辮子就不能展示了,我不得不把它盤成髮髻,做姑娘的日子從此也就不得不結束了。我要做媳婦了,做媳婦就得有做媳婦的樣子嘛,我也祇能按規矩入鄉隨俗了。
一山哥對媽媽和我說,原來初定結婚日子在八月份,可是奶奶找人一看,說七、八月都不是結婚的好日子,因為公曆七、八月份就是農曆六、七月,按舊傳統的說法,農曆六月是年之半,這時結婚有“半路夫妻”的意思,不吉利,農曆七月是鬼月,更不能在這個月內結婚。這樣一來,結婚就祇能推遲到公曆十月一日了。因為這時放長假,足以完成迎娶。
對於婚期的延遲,我媽和我自然都沒異議。我甚至要小小的高興一回,因為我做姑娘的日子又延長了三個月!到底還是做姑娘尊貴些。我尤其戀戀不舍的,是我腦後的這條大辮子。結婚後,我的這條辮子就不能在眾人面前展示了,祇能把它深藏起來,低調做人,從此我再也不能收獲眾人羨慕的目光和贊賞的聲音了。我失去了美麗的尾巴,在眾人心目中的形象也就打了大大的折扣。雖然失去這些使我感到悲哀,但我收獲到了丈夫的恩愛,或這許足以彌補我的損失吧。為什麽當姑娘們一個個地做了新娘後,都笑逐顏開呢?那一定是比做姑娘更幸福吧!
這次去香港,看起來路途很遙遠,但往來不是乘飛機,就是坐汽車,步行并沒有走多少路。就是逛商場,也是坐出租車前往,實際走的路也大致與平日裡在家中練習行走的距離相當,所以我雖然裹了脚,却能勝任這次出行,看來裹了小脚也沒有什么可怕的。
回到家中以後,媽媽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叫到內室,我就知道媽媽想做什麽了。祇聽得“咔嚓”一聲,我的下身又被媽媽鎖起來了!我又重新回到了屈辱和卑賤之中。媽媽說過,婚後由我的丈夫來管束我,我不知道我的丈夫會不會照樣把我鎖起來,因為媽媽已經把我打造成了“挨鎖的貨”,我丈夫接着把我鎖下去也順理成章。他若要鎖我,我也祇好順從,不能違抗。女人的身子就是這樣地卑賤,像一件東西一樣被人鎖來鎖去。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是把女人看做是一件祇會提供性服務的淫具,祇為丈夫一人提供的“禁臠”或性奴,要用時就把鎖打開來盡情享用,享用完了再把它鎖起來,根本不考慮被鎖的人的感受。難道女人就祇能是這樣的命運麽?我不知道什麽时候是个盡头。
但是,不管怎麽說,還是被媽媽鎖上的這道“護身符”拯救了我、在關鍵時刻,是它阻止了我恣情任性地給丈夫做一次淫婦,是它挽救了我的生命,所以我還不能過份地詛咒它。媽媽的本意是好的。但我總認為這是強加給我的一種屈辱,我渴望永遠地擺脫它,還我一個自由之身。
結婚的日子一天天地近了,我和一山哥和媽媽講,我的伴娘要由我的同學來做。他們都同意了。我想到了我在初中時的兩個閨蜜──方小玉和吳麗娟,她們現在在讀高中,做考大學的準備,而我則上了中專,似乎我的“進化”走進了“死胡同”,但時下廣為流傳“學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說法,其語雖俗,其理却深。我深信不疑,我選擇了一條適合於我的、與眾不同的路。
現在還是七月中旬,學校剛放暑假不久,我選了一天約她們二人同來,她們兩人就一起來到了我家。我一見她們,就感到她們的氣宇與初中時大不相同。書卷氣更濃厚了,打扮也不再追逐時尚,不再涂脂抹粉,穿的都是清一色的校服,披肩髮又改回了原來的辮子,高跟鞋改成了休閑鞋,看來她們是要一本正經考大學了。
我笑對她二人道:“兩位風度翩翩的老同學別來無恙?我有一事要求老位老同學幫忙。”
她二人道:“都是老同學了,還客氣什麽?有事請說唄,有用得着我們的地方,我們一定盡力。”
我說:“我快要結婚了,要請你們二人做我的伴娘。”
麗娟道:“我們是閨蜜嘛,做伴娘自然是我們兩人合適。”
我遞給她們每人一個紅包,笑道:“這是一點小意思,不成敬意,還請笑納!”
她們二人接過紅包,隨手看了看,感覺紅包沉重,再一細看,原來是嶄新的百元大鈔一百張。這在我們這個小鎮可是個不小的數目,它差不多是普通人半年的工資。二人接了紅包,頓時堆下笑臉,滑稽地做個萬福的動作:“謝少奶奶賞賜!”
我笑對二人道:“兩位老同學見外了!不過,我倒有句話相囑托,畢竟你們是我娘家請來的人,說話的口氣還應是娘家這邊人的口氣為好,依舊叫我‘小姐’,這樣才顯得不見外。祇有那邊的人見了我才會叫我‘少奶奶’,不過,我聽了總覺得不自然,我不過一個普通村姑,怎么一下子就變成‘少奶奶’了呢?”
她們二人道:“在這邊叫小姐是本份,在那邊叫少奶奶是你的福份,小姐的福大命大造化大,當然當得起。”
她們二人改口改得還很快,可見還是金錢的魔力使然。
我又對她二人道:“在結婚的那天,我穿的是秀禾服,為了配套,得屈尊你們二人穿中裝了,其實就是穿漢服,我給你們二人準備的是林黛玉穿的‘褙子’,這很有古風的意味,希望你們喜歡。”
小玉道:“林黛玉穿的,我們當然喜歡穿了。”
我又道:“還有,那天屈尊你們二人不能穿高跟鞋了,祇能穿布鞋,我給你們準備的是大紅平絨一帶鞋,全場除了我,祇有你們兩人穿紅鞋,穿紅鞋不僅是表示喜慶,而且也突出了你們的伴娘的身份。”說完,我就把為她們準備的衣服、鞋子拿出來,請她們二人試穿。她們二人穿上以後,覺得甚為滿意。因為古裝都是寬袍大袖,沒有體型限制,至於鞋,我知道她們二人都穿36碼的鞋,所以就都事先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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