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锦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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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以後,雖然由於外脚巴骨的完全脫位,牽拉我外脚巴骨的韌帶和肌肉被嚴重拉傷,產生了劇烈的疼痛。但由於韌帶和肌肉此後不再受過度牽拉,沒有產生新的挫傷,疼痛就不再增加。隨着舊的撕脫傷漸漸癒合,疼痛開始減輕。跪折的四趾也被擺佈得整齊有序,如同編貝。外脚巴骨被踩壓得漸漸趨於麻木,服貼地躺在脚掌下。纏足的疼痛開始緩解。脚形尖瘦可爱,已经初具小脚雛形,以後就將進入裹彎階段了。這期間,除了疼痛外,付出的代價是:雙足和小腿的肌力喪失過半,邁不動步子,好像双腿被一種無形的力量向後牵拉着,使你無法邁大步。这是支配小腿和小脚的肌肉和神經發生萎縮造成的,經過鍛煉,或許能改善一些,但也會有限。我本來就是個弱女子,經過這回磨難,成了更弱的弱女子,成了一個遵從傳統觀念的小脚女孩,我不知這會對我今後的命運發生何種影響。但這是我自己選擇的,我無怨無悔。


    小脚初步裹成以後,每天緊纏、試步、洗脚、按摩,都是必做的功課。但到底比纏脚趾、纏外脚巴骨時輕鬆多了。雖然雙足依然疼痛,但已經是可以忍受的了。我開始告別小脚老太太的“全以踵行”的步態,學習類似天足的那種自然的、輕盈裊娜的步態。雖然這又會使我多多地受苦,但我無所畏懼,這是我一直追求的目標。無論有多少磨難,我也要走出令人艷羨的步態,走出個人樣兒來,不枉作一回小脚女人。


    隨着纏足痛的困擾日見減輕,我不必再為纏足而片刻難捱地皺眉頭了,我有了相當的空閑,可以做些纏足以外的事了。這時我想到了做鞋。我想做幾雙紅緞面小鞋。這是我很久以前就十分向往的事,我早就想穿尖尖瘦瘦的繡鞋了!這也使我不白受罪一場,我也有收獲美麗和欣喜的時候。穿上紅繡鞋的感覺,一定是妙不可言!梁嫂、周嫂也幫我剪鞋底,納底子,沿鞋口,不幾天就做成了十雙紅繡鞋,八雙黑緞面繡鞋;還做了十雙紅緞面睡鞋、八雙玉色緞面睡鞋,為的是以後外出或上學時穿在裡面,外面再套上大鞋做偽裝,萬一暴露了也不扎眼。我又找出奶奶和婆婆的鞋樣,那是我以前向一山哥要的,我早就想给奶奶和婆婆做鞋,尽尽我做媳妇的本份。这次,我給奶奶和婆婆各做了兩雙紅緞面小鞋和睡鞋,等到過年時孝敬她們,給她們一個驚喜。


    好久沒和媽媽說貼心話了,自從我纏足後,就一直被纏足痛困擾着,每天偷偷地以淚洗面,哪裡還有和媽媽說話的心情。每當媽媽問起我的情況,我祇能是支支吾吾的敷衍過去。我能和媽媽說“女兒裹脚裹得太苦了”這樣的話麽?我不能說。我不能讓媽媽替我擔憂,所以,盡管每天痛得我片刻難捱,我也要在媽媽面前裝作沒事人一樣。一個多月以來,我祇顧着自己的事,沒想到媽媽也需要交流,需要安慰,以解消孤獨和寂寞。我就是再苦,还能找小情人诉说,還有小情人為我解憂,給我安慰,可媽媽什麽也沒有,這就是我做女兒的不是了。我要找個機會補償給媽媽。


    晚上沒什麽事,我就把梁嫂、周嫂支出去了。我進了媽媽的屋,看見媽媽正在床上端坐,若有所思。我走到媽媽跟前,“撲通”一聲,給媽媽跪下了:“媽,這麽多天來,女兒也沒陪媽說幾句話,是女兒不孝,請媽媽責罰!”


    媽媽看着我,笑道:“環兒這是熬出來了。以前環兒天天痛苦難熬,哪還有功夫顧得上管媽。現在想起管媽來了,環兒一定是苦盡甜來了!快起來吧,閨女,如今你已經是人家的人了,是大戶人家的玉瓶兒,我可不敢打,打壞了我賠不起。”


    “媽媽這樣說,越發讓女兒慚愧無地了!女兒若是玉瓶兒,媽就是聚寶盆,玉瓶兒就是聚寶盆裡變出來的,水漲船高嘛。”我一邊說,一邊想站起來,可是現在與以往不同了,我現在是新裹成的小脚,又痛又無力。靠我自己的力量,我已經無法站起來了,於是我祇得用雙手扶着床,才能艱難地慢慢站起來。我看了看媽媽,媽媽早把我這些都看在眼裡了,媽媽無奈地搖了搖頭,沒有作聲。


    我笑對媽媽道:“媽,你看,環兒現在成了小脚女人了,看我走幾步給媽看看。”說着,就忍痛在地上端端正正地走了幾步。當然不是小脚老太太的那種踉蹌踵行步態,是我練了好幾天才練成的輕盈的步態。


    媽媽點了點頭,道:“還行,走得像個人樣,小脚兒是好看,環兒沒白受罪。祇是鞋太素了些。”


    我回答媽媽:“我做了紅鞋的,可現在不能穿,我給爸爸戴孝還不夠三年呢。”一說到爸爸,我眼圈就紅了,說話的聲音也有些梗噎了。


    媽媽安慰我道:“環兒不必傷感,有環兒這份孝心,你爸爸在九泉之下也會心安的。”


    媽媽又道:“剛才環兒說什麽?說你是小脚女人了?我看是環兒不知羞!沒經‘人事’,怎麽就成了‘女人’了?祇要你沒被人家娶走,就依舊是黃毛丫頭,成不了‘女人’!”


    媽媽的話,把我搞了個大紅臉。我坐到媽媽身邊,羞愧地把頭埋到媽媽懷裡:“媽媽教訓得是,女兒錯了!以後不敢了!”


    媽媽所說的“經人事”是一件聽起來很雅致、很隱諱,做起來又很不堪的事。就是被男人“睡”過了,被男人“享用”過了。女方獻出了貞操,還要經夫家“驗貨”(即檢看“落紅”)合格,才能成為夫家正式的一員,即成為這家的“女人”。凡是“女人”,都是有“主兒”的貨。我雖然被“定”了出去 ,但還沒有被“取走”,祇是處於“等待”狀態,但仍然不是他家的正式成員。所以還不能算是李家的“女人”,我還是張家的“閨女”。至於婚前到他家以“媳婦”的身份行事,那也不過是“見習”,并沒有取得做“女人”的“資格”。“女人”的同義詞是“婦人”或“婦女”,俗稱“婦道人家”(微含貶義),是已婚女子的代名詞。未婚女子的代名詞是“閨女”或“姑娘”,俗稱“小丫頭”(略帶貶義,有戲謔的成份)。為了突出她的未婚屬性,有時還要加上“黃花”二字,即“黃花閨女”或“黃花姑娘”,未婚女子比已婚女子的身份要高貴得多,所以又稱“黃花大閨女”或“黃花大姑娘”。根據這樣的定義,我現在不是“女人”,而是“黃花大姑娘”。“黃花大姑娘”就是沒被男人“碰”過的“純潔”的女子。如果在這時自稱是“小脚女人”,在思想比較傳統的人看來,就是“不知羞恥”,他們立刻想的就是:我是不是被男人“睡”過了?這不是自己往自己身上潑污水麽!所以我羞愧無地,自責不已。我既然愿意作傳統的女子,又要嫁到傳統的人家去,就得遵從傳統的規矩。以後說話做事處處都得加小心,以防鬧出笑話來。


    又過了一個星期,一山哥回來了。他到家見過奶奶和爹媽後,就馬上來看我。見我依舊梳一條大辮子,扎着黑頭繩,穿一件寶藍大襟襖,黑裙子,下面是一雙尖尖瘦瘦的小脚兒,穿一雙玄色緞面繡鞋,不由得看呆了!道:“幾天不見,環兒的小脚兒竟裹成了?真讓人想不到。”說着,把我抱起來,詫異道:“環兒怎麽輕了這么多?一定是裹脚裹的,讓環兒吃苦了!”接着又問:“脚還疼不疼?”我答道:“現在比以前好多了。當初你走的時候,是我最難熬的時候,不過這都過去了。”


    一山哥把我放回到床上,對我道:“我一見你的小脚兒,就讓我喜歡得不行,能讓我看看麽?”


    我低頭含羞道:“你看吧!”


    一山哥把我的一雙小脚兒捧在手裡,仔細端詳了一陣,道:“怎麽不做雙紅繡鞋穿,那才夠驚艷、夠誘惑哩!” 

最后修改日期: 2020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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