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锦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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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豆蔻花開
娉娉裊裊十三余,
豆蔻梢頭二月初。
……
──杜牧:《贈別》
十四歲,是一個女孩兒最為重要的階段,它將完成一個由丑小鴨向白天鵝的蛻變,由乳臭未乾的小丫頭出落成一個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瞧著鏡中容顏正在悄悄地改變,變得越來越嫵媚,越來越生輝,如同一株嬌嫩的豆蔻正待含苞怒放,那種暗暗的驚喜是無論如何也難於用語言來形容的。
我腦後的大辮子長得越發長了,都長到屁股下面了,粗粗的、黑黑的、油亮亮的,每天伴隨着我,是我引為驕傲的珍寶。我從別人對我的觀察和評價發現,我的美麗是由臉蛋兒、辮子和身材這三部分組成的,缺一不可。人們叫我“大辮子”,就足以證明辮子是我身上最靚麗、最閃光的,而且是我獨有的。它使在我站在女孩兒中間時,如同鶴立雞群,成為人中鳳凰,相比之下,她們都不由自主地自慚形穢,成了丑小鴨。
我每天起床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洗臉、梳頭。先把心愛的辮子欣賞一遍,看睡了一晚後辮子散亂、蓬鬆了不少,像是一朵鮮花凋謝了一般,心裡不禁有幾分憐惜,幾分嘆婉。那種心境,正應着“花落水流紅,閑愁萬種,無語怨東風。”女兒家心事,真是百種千系,沒個安排處。癡思了好一陣之後,才解開辮子,梳理青絲,再把辮子重新編起來,然后對鏡照看,發現辮子的哪一節編得囫圇不整,就解開來重新編過。這樣反覆編了拆,拆了編,每天不知要做多少次。別人編辮子,一般只用一、二十分鐘就編完了,可我却需半小時、甚至一小時以上,時間都用在追求完美上。因為我知道,大辮子就是我的形象,我的風采,我的生命,我不能有絲毫的懈怠。
我的大辮子使我提高身價、使我光彩照人,它是我身上最好的飾物,什麽貴重的首飾也比不上它。首飾是金錢可以買來的、是沒有生命的東西,而我的辮子,是長在我的頭上,是有生命的活物,它是無價寶,可遇而不可求、不是人人可以得到的。这得感恩我的父母,感谢父母给了我一个好模樣,和一頭好頭髪。爸爸視我為珍寶,從來沒有打過我、罵過我。我媽愛我,但也打我,罵我,調教我。我從來不恨我的媽媽,就是打得再狠也不恨。她生了我,就有管我的權利,她是為了我好。所以我對我父母都是很順從的。
我們學校有上千名女生,能有長辮子的,却不到十個,而在長辮子女生中間,在髪量,髪質、光潔度和辮子的柔媚上,唯有我的,才可以用“完美無缺”來形容。這就是我的光彩、我的榮耀。每到節假日,我就把辮子上稍顯暗淡的粉色頭繩取下來,扎上一根靚靚的紅頭繩,使我的辮子格外耀眼,凡是看到的人都流露出贊嘆、艷羨甚至嫉妒的目光,它使我增加了一份欣喜,一份驕傲,但却又竭力保持着一份矜持。
我從來沒想過要剪掉自己的辮子。我認為這是不可思議的事情。可我眼看着我們學校一個個的長辮子女生,不知哪一天,就突然變成了短髪,或變成了小短辫儿,心裡很不是滋味,像是自己的辮子被剪了一样,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辮子,一種莫名的恐懼感涌上了心頭。可她們竟像什么事也沒發生一樣,照常的嘻笑,玩耍。我却感覺她們像是被閹割了的小雞,辮子剪掉了,美貌也剪掉了,她們竟然毫不在意,可見她們并沒有把辮子和美貌連在一起,人和人就是這樣地不同呵。這或許是上天的安排,自然的選擇。她們以隨意改變自己的妝容為快,不能始終如一地鍾愛自己的辮子,表現出的是輕率、任性和放縱。上天就派使者把她們的辮子剪掉示懲:不珍愛辮子的人就沒有權利擁有辮子。這就是上帝的旨意吧!而我認為,始終如一地堅持自己的妝容風格,是一種信念,一種操守,代表着天真無邪和純潔無瑕,這才是我要追求的。事實也正是這樣:大辮子就是我,我就是大辮子。我以擁有大辮子為榮,我將與大辮子休戚與共。
這天下午上體育課,學習內容是學跳箱,這可給我帶來的不少的麻煩。大辮子在身後擺來擺去,對行走和跑步沒什么影響,若是跳箱就不行了。因為辮子到了胸前時,是辮子先上跳箱,而後手才按上來,如果把辮子按住,就像被別人踩住辮子一樣,這時如果猛一挺胸,就像被人揪住辮子狠狠地拽了一把,頭皮會出現一陣劇烈的疼痛,嚴重時,還會出現頭皮撕脫傷。我看我們班頭髪稍長的女生都把頭髪盤到頭頂,行動起來很利索。認為這是個好辦法,就把辮子盤到頭頂,用髪夾牢牢固定,這下就利索多了,樣就能順利地完成跳箱動作了。既要想美,就少不了麻煩;怕麻煩,就沒有美。這是勢在難免的。為了自己心愛的辮子,不得不應對各種麻煩,這個我早就習慣了。
體育課後沒什么事,便放學了。回家路上,仍然是我們三個人走在一起,互相交換着各自的見聞。
小玉道:“昨天,我家西邊的鄰居來了一位老太太,那雙小脚兒細瘦得出奇,脚尖兒比手的大指稍稍粗一點兒,像個小胡蘿蔔,你說這么瘦小的脚,她走得了路嗎?”麗娟道:“那一定是脚天生就很小。”我乘機問道:“女人的脚是不是到老了就都變成小尖脚了?”因為這是我長期以來的困惑,在這以前,從來沒有人在我跟前提過小脚這件事。
她們二人聽了,發一聲“咦?是這樣?”隨後相對咯咯咯地笑了起來,麗娟笑對我道:“那你以后老了,一定是這樣的小尖脚!”隨後兩個人又咯咯咯地笑個不停。我就知道她們兩個是壞壞的笑,發嗔道:“你們笑什麽?是不是發現了世界上最大的大傻瓜?我就是這個大傻瓜!再沒有比我更傻的了!”她二人見我發嗔,認了真,這才止住了笑。麗娟對我道:“我們實在沒想到你竟會不知道。”遂又對小玉道:“你給她講講。”小玉這才對我說:“小脚是從小裹的,小時候是小脚,老了當然還是小脚;小時候沒裹脚,老了也不會變成小脚。”我問道:“那她們小時候裹脚做什麽?”小玉道:“她們小時候實行這個,所以就得裹嘛;現在不實行了,就沒人裹了。”我道:“原來是這樣。可這以前,從來沒人和我講過這事,所以我不知道。”小玉道:“這也不足為怪,不知道的人多了。”
現在我終于明白什麽是“無地自容”了。剛才這情景,真使我恨不得要挖個洞鑽下去。我怎麽就這麽傻、這麽無知呢?這事本來我可以去問媽媽的,怎麽昏了頭去問她們呢?在常識問題上鬧出了這麽個大笑話,以後還能在人前抬起頭來?我感到瞬間被打回了原形:白天鵝重新變回醜小鴨,驕傲的公主重新變回傻丫頭,變回傻帽村姑。所謂漂亮不過是一個空殼,絲毫不能為自己爭來尊嚴,當“女人的脚是不是到老了就都變成小尖脚了?”這句沒水準的話一出口,面對他人的置疑,一切一切的花容月貌,全然無用,立時敗下陣來,敗得片甲不留。怪不得男人們說“女人頭髪長見識短”,這說的不是我麽?──不對!呸呸!女孩兒還沒長成,咋就說自己是女人了?不知羞!
可是我對小脚兒的好奇仍然沒有停止,它那獨特的形狀,讓我有太多的疑問,她們以前為什么寧愿忍受骨斷筋折的痛苦,把脚裹得那么小?裹了脚後一瘸一拐地艱難地行走,又有什么好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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