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说【五方镇】0078 石泉 著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转贴) 第十九回 两小女子计议求学 五方富商筹措选美(六) 古良接着道:“实际上,女子足踵并非缠足书上常说的一寸左右,而是一寸半左右的长度,若要足背弯曲美观,至少要有一寸半到两寸才合理,足尖还要占去一寸左右才会好看,这样算起来,至少要四寸以上方能使各部比例适当。身材矮小的人可能在四寸左右,身材高大的人可能在五寸左右,总之,四寸半左右是个合理的长度,但以‘金莲同身寸’而论,又都大致符合各人的‘三寸’。所以,这样的‘三寸金莲’才更为合理、更近人情。如果非要追求裁尺的三寸,因足踵已经占去三寸中的一半,且宽度也常常在一寸半左右,要想让小脚各部比例适当,就不得不极力压迫足踵,于是夹竹片和压石板便‘应运而生’,使足踵大受其苦,须知女子缠足后,主要凭足踵着力,才能行走,而今为了求纤小,一味压迫足踵,足踵大受损伤,更加艰于步履,这便大大违背了女子缠足是乃是为了求美而又尽量不妨碍行走的初衷。方绚在《香莲品藻》中主张,最好的小脚是在三四寸之间,并不苛求一定要三寸,其中自有深意,可惜世人未必都能看懂。” 在一旁的袁由,听了古良这一番议论,不禁暗暗点头,称赞道:“高论,高论!欲令女子之足纤小美观,非缠足不可,如此度量之法能尽现缠足之美,而又可免去蛮缠硬裹之害,须知,现在外面提倡的天足大都在七寸以上,小脚缠到裁尺四寸余,已经是相当纤小了,不应奢望女子把双足缩小到不合理的长度,以至负累终生,成为世人的笑柄。大家若按古先生之论办事,真乃缠足女子之福音,这方是真正的怜香惜玉呢!” 颜氏、李氏两婆子也道:“若能这样当然好了,从此女子缠足可少受不少的罪,再不会有夹竹片、压石板之苦了,何乐而不为呢?” 陶承业道:“古先生所言,甚合情理,我们自然乐从。现在外面反对女子缠足之风甚炽,主要诟病女子缠足后不良于行,如按李先生之法行事,现今的女子缠足之后,不但尖弯瘦小四字俱全,且较以前的缠足女子行走便捷多了,又且使反对缠足者少了反对的口实,故而亟应实行。但本次莲选,还须兼顾民风民俗的现状,我们这次坚持选三寸以上、四寸半以内的小脚为上等,不选小于三寸的小脚,就是不赞成那种使女子艰于步履的缠足方法,这比以往历届莲选,已经是进了一大步,须知本地四村一镇的缠足女子之中,毕竟是三寸左右的小脚居多,本次莲选自应以三寸余的小脚为主,兼顾别种情况,如此选法才会更合民意。”袁由也道:“陶先生言之有理,如今世道变了,莲选的办法也要有所改变,亦即顺天达变,但也须做得有理有利有节,这才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呢。”众人皆以为然,便赞同了陶承业所言的莲选办法。 朱克勤复对众人道:“承蒙大家对本次莲选的支持,莲选办法已获通过,但还有一件要事与大家相商,即在举行本次莲选之前,先要在四村一镇进行初选,在每一地分别选出三人之后,才能在镇上举行正式的莲选。然而此事我们几个男人却做不得,只有借重颜嫂、李嫂两位了。因在各地选人,需要听取各村意见,并须验看各人脚样虚实及缠裹情形,此事独有女人方才做得,故而多有拜托。你二人下去后,须是坚持本次莲选原则,一是首重在貌,不讳言以貌取人;二看脚样及行走便捷情形,即两人相貌相差不远时,取脚样好者;脚样相差不远时,取行走便捷者;三才是看脚的大小,即脚的长度在三寸及以上、四寸半以内,过小过大者皆不取。为使此举不致影响你二人的生计,特赞助你二人每人大洋五元,作为日常用度及车马费用。” 那颜氏、李氏二人,听说做事给钱,而且还不在小数,故而皆笑逐颜开,齐道:“有两位大官人慷慨相助,小妇人敢不尽力!” 陶承业又叮嘱颜氏、李氏两妇人道:“各村的初选,虽说是民间之事,但也要但也要办得公道,能够服众。四村一镇你二人要同去,挑出的人选要充分尊重各村民意,再经共同商讨无异议时方可决定,不可一人擅自作主,以免失了公允,有损于莲选的声誉,大家脸上须不好看。”颜、李两妇人道:“这个自然。”于是莲选各项事宜均已排定,且看下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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