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缠”“放放”之间
谭爱芝① 女,80岁(1994年),汉族,湖南省资兴人。
我是民国3年(1914年)出生的,今年80岁了。
我懂事以来,印象最深的是5岁缠脚。那时,我们的长辈都是小脚女人,我们同龄女童也都缠了脚。算我大妈的脚最小,他、她是3岁就开始缠脚,她的脚最长不过3寸,可以在量米用的升筒内转圈(一长米等于2市斤的升筒)。我妈妈的脚第二小,她的脚可以在小菜碟里转圈。她们常年累月几乎不出家门,有时到菜园里搞点菜,主要时间是在灶屋(厨房)里度过的。她们做饭要搬条凳子放在灶锅边,双腿跪在凳子上炒菜,因脚小站久了十分吃亏(原文如此,是累,是疼,还是小脚变形??)。平时在家走路也是十分缓慢,走起来打转,有时还走一步退两步,所以根本不能干重活,如挑水、种菜这些事,都是由丈夫去做。女的就在家洗浆修补,生儿育女,做饭。家里的钱主要是男人管理,大多数女人不认识钱,更不会用钱。因此,家庭购物用钱都是男人的事。
我5岁那年,我妈妈拿来缠脚带给我缠脚,当时把我的脚折弯捆紧时,用一双特制的缠脚鞋穿着,十分疼痛,痛得我大哭大闹,不肯缠。我妈便喊来几个人帮忙,边捆边说:“死妹子,不要哭,缠脚是规矩,女人不缠脚就没女人像……”自那以后,我白天缠脚,晚上偷偷放脚,只是十分谨慎,让人难以发现。
几年后,我们这里掀起了放脚运动,那时资兴的女青年许楷(旅衡?学生)让人抬着轿,她是一双大脚,把脚架到轿杠上,宣传大脚的好处。在放脚运动中,我最先响应了号召,放了脚后十分高兴和舒服。
在土改时,我参加了分田等生产运动。我虽然缠了脚,由于我晚上偷偷放松,缠了几年后,又碰上放脚运动,全部都放了。因此,我大脚趾处的骨头虽受了损,变了形,但我的脚现在穿36码的鞋,还不算小脚。
①谭爱芝,档案号TAZH;龙灵英(女,时为湖南省郴州资兴市妇联主席)访问记录。
爱美人 2003-8-21 8:38:00发表于莲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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