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纏足的理論全書──《媽媽經》

    在談到纏足時,需要對具體的纏足過程有一個大概的了解,在這方面,馮驥才先生的小說《三寸金蓮》以及柯基生先生的《三寸金蓮 奧秘、魅力、禁忌》等書都有較爲詳盡的介紹,本文就不再贅述這方面的內容了,本文的目的是對指導纏足的一部古老著作──《媽媽經》做一個評價。

    《媽媽經》,不知作者与成書年代,根據其内容来看,大概成書于明末清初,而且很可能不是一人之作,而是經過多次的彙集、整理而成。该書对于纏足各个時期的注意要點都已提及,因而可以说是指导纏足的理論全书。在清代以至民初,曾印成小册子广泛流行,对于推动纏足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我們现在看到的,只是散見於各纏足文獻中有關要點的介紹,已經无法看到原文全貌。但就是這些要點,已經能夠對《媽媽經》的纏足理念有一個大致的了解了。

    之所以稱其为指导纏足的理論全書,是因为該書是以提出很多涉及纏足的專門詞彙術語和指出一些不易被人注意到的要點爲其特點,但也存在一些看似有理而其實是錯誤的觀念,這是需要認真地加以對待的。 

一、纏足的前期形態──“脚秧”的概念与“骨脚”、“肉脚”:

    該書的主旨是建立在“女子必纏足”的觀念之上的,所以把女子将纏而未纏之足称之为“脚秧”,即不經過纏裹之足是一种不成形的形態,必须經過一段時期的纏裹,賦予其有别于男子的構形,即“小、瘦、尖、彎”的形態,这才是女子之足。

    “脚秧”按纏裹成形的難易程度,又提出了“骨脚”和“肉脚”两个較为極端的典形形態。“骨脚”是指脚骨发育較早、而肌膚发育相对薄弱、形体較瘦的一种脚形。这种脚容易裹得瘦小,但易现枯寒相,即骨多肉少的情况。所以应该早裹,在脚尚未发育完全时就促使其成形。“肉脚”是肌膚发育較为丰腴,骨骼发育相对后滞的一种情况。这种脚可以稍晚一些再裹,但由於肉多,不易裹瘦,须经过一番大磨難,使足肉大部潰去,方能裹得穠纖合度。

三寸金蓮与鞋文化(七)

●指導纏足的理論全書──《媽媽經》

    在談到纏足時,需要對具體的纏足過程有一個大概的了解,在這方面,馮驥才先生的小說《三寸金蓮》以及柯基生先生的《三寸金蓮 奧秘、魅力、禁忌》等書都有較爲詳盡的介紹,本文就不再贅述這方面的內容了,本文的目的是對指導纏足的一部古老著作──《媽媽經》做一個評價。

    《媽媽經》,不知作者与成書年代,根據其内容来看,大概成書于明末清初,而且很可能不是一人之作,而是經過多次的彙集、整理而成。该書对于纏足各个時期的注意要點都已提及,因而可以说是指导纏足的理論全书。在清代以至民初,曾印成小册子广泛流行,对于推动纏足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我們现在看到的,只是散見於各纏足文獻中有關要點的介紹,已經无法看到原文全貌。但就是這些要點,已經能夠對《媽媽經》的纏足理念有一個大致的了解了。

    之所以稱其为指导纏足的理論全書,是因为該書是以提出很多涉及纏足的專門詞彙術語和指出一些不易被人注意到的要點爲其特點,但也存在一些看似有理而其實是錯誤的觀念,這是需要認真地加以對待的。 

一、纏足的前期形態──“脚秧”的概念与“骨脚”、“肉脚”:

    該書的主旨是建立在“女子必纏足”的觀念之上的,所以把女子将纏而未纏之足称之为“脚秧”,即不經過纏裹之足是一种不成形的形態,必须經過一段時期的纏裹,賦予其有别于男子的構形,即“小、瘦、尖、彎”的形態,这才是女子之足。

    “脚秧”按纏裹成形的難易程度,又提出了“骨脚”和“肉脚”两个較为極端的典形形態。“骨脚”是指脚骨发育較早、而肌膚发育相对薄弱、形体較瘦的一种脚形。这种脚容易裹得瘦小,但易现枯寒相,即骨多肉少的情况。所以应该早裹,在脚尚未发育完全时就促使其成形。“肉脚”是肌膚发育較为丰腴,骨骼发育相对后滞的一种情况。这种脚可以稍晚一些再裹,但由於肉多,不易裹瘦,须经过一番大磨難,使足肉大部潰去,方能裹得穠纖合度。

    介于“骨脚”和“肉脚”之間的形態才是最佳的形態,即两脚不肥不瘦、骨骼柔
軟、脚趾长順、脚心内凹者才是裹成一双妙蓮的好材料。實際上,大多數“脚秧”都屬於這種情況。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才有一定程度的“骨脚”或“肉脚”傾向。而真正的“骨脚”或“肉脚”其實是很少見的。

二、所謂“越小越不疼”之說

    有人認爲脚裹得越小,受的痛苦就越大。其實这是外行人的看法。纏足的實際情況是,四趾趾骨及与其相關的蹠趾關節被扭曲變形,足部皮膚和肌肉、肌腱也同時受到牽拉、擠壓,久之,則會造成潰爛。而所謂“越小越不疼”的道理在于,四趾及与四趾相關的蹠骨彎曲得较为徹底,四趾的大部都蜷伏于足心的陷窝内,在行走時,四趾就会較小受到壓迫,疼痛程度自然要小得多。所以既要缠足,就要使四趾蜷伏得彻底。因怕疼而敷衍了事的,不但脚形裹得不够纖小尖瘦,而且以后走路也会倍加困難,并且這種情況會伴随她的一生。所以,脚裹得规范的,不但會博得衆人的一致赞譽,而且走路时的痛苦又会减小到最小的程度。这实在是一舉两得、事半功倍的事。

    了解了上述的道理之後,就知道,所謂“越小越不疼”其實是“越規範越不疼”。在纏足鼎盛時期,由於“足尚纖小”,而且是“越小越好”,這就走了極端了。脚裹得過於小時,會陷入站立不穩和難於行走的窘境,這是不可取的。合理的方案是:小脚需要足夠的長度以保持其優美的構形和必要的站立和行走功能,這個合理的長度應該在四寸到五寸之間(即13~16.5cm),低於這個長度的下限,站立和行走的困難程度勢必要增加,小脚裹到三寸(即10cm),已經是夠走極端的了,至於小於三寸的小脚,就更不可取了。 

三、所謂“不爛不小,越爛越好”

    前面已經說過,在纏足時,由於關節被扭曲變形,肌肉、肌腱和皮膚也同時受到牽拉、擠壓,久之,則會造成潰爛。似乎在纏足之時,潰爛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有“不爛不小,越爛越好”的說法,以此來消除纏足時發生潰爛的恐懼心理。但籍此種理念,刻意造成足部的潰爛,以求速成,就是十分荒唐的了。實際上,潰爛是一味狠纏、蠻纏的後果。狠纏、蠻纏的程度越大,造成的潰爛也就越嚴重。這是不足取的。在纏足實踐中,儘有不曾發生潰爛而纏成小脚的範例,可惜未曾被很好地總結和推廣,以下是一個典型實例:     “揑即撫摩。不第可解纏束之痛苦。且能助纏之成功。其蠻縛硬裹創血淋漓者。皆不諳撫摩之過。試以某女士之自述證之。” 

    “某女士曰:‘我們縣的脚裹出來跟直幫正脚面平。十年前三寸餘的好脚有的是。我母的脚瘦小剛剛三寸。至今仍能保持原狀。我母因爲我不長個兒。直到我十三歲那一年。才開始給我裹脚。我雖十三歲。身子不過普通八九歲高。原來的手和脚就不大。當時先將雙足用熱水洗了。將雙手揉脚一小時。然後取六尺長的布條兒慢慢地纏上。不甚緊迫。纏完了把脚側放炕席上。再用雙手慢慢捺。漸漸的把脚趾按彎。此時覺得足帛反鬆。且不疼痛。以後每天必裹。每裹必洗。先纏時不疼。等到覺着疼時。反而立加緊裹。裹後用手術按捺即不疼矣。如此逐日加緊。雙足亦逐日顯小。細查各趾。日見收歛屈曲。漸將脚心蓋住。雖纏至極緊。亦毫不感痛。因我母很疼我。每次猛纏。纏後套以布襪。此時必用兩手力摩足之內外兩側。(足部平臥炕上)約半小時。雖足帛束縛奇嚴。手術後反覺寬鬆。其實纏好後早將足布用線密密縫住。故絲毫未鬆。特以雙手按捺之力。較足布緩而重。能將骨骼骨節。揉捺脫懈。筋骨血脈。揉捺疏通。故較足布之僅僅直接壓迫足骨。自屬事半功倍。如此不一年。已成極周正尖瘦不及四寸之好脚。在茲纏裹期中。始終不受疼痛。而能纏就如斯好脚。按捺之力。實占十之六七。足帛之力。僅十之三四而已。且從未腫爛。毫無困病。步履尤舒適便捷。惟裹緊之夜。因睡火炕。雙足極怕受熱。一熱就脹。一脹就疼。臥時不由的把脚伸露被外。且須伸出炕沿的外邊。俾兩足毫不貼席。若此則不覺疼痛矣。’” 

    “揑之功洵大矣哉。苟今日猶盛行纏足者閨中人若仿而效之。不知可省却多少苦痛也。”(以上載鄒英《葑菲閑談》【采菲录續編】283~284頁)

    筆者也曾遇到過一位四寸半小脚的婦女,當年纏足時也未發生過潰爛。以此看來,如果手法得當,在纏足時確可不發生潰爛或只發生程度較輕的潰爛,其代價最多是使纏足完成時間略爲向後延遲一些而已。可惜愚夫愚婦不知個中奧妙,徒令小兒女罹此無妄之災,誠可憫哉。

四、缠足两大階段:“十一岁以前求尖小,十二岁以后求弓彎”

    这里说的缠足的两大階段:先求尖小,再求弓弯是非常關鍵的。衆所周知,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五、六歲就開始纏足了,何以要經過五六年後才實行裹彎呢?須知五六歲時,骨質甚軟,將四趾屈折到足底,再把小趾根部的蹠骨裹下去以求尖瘦是很容易做到的。正因爲骨質甚軟,足骨尚未定型,此時實行裹彎,易使足骨發生畸形。必經數年,使尖瘦的成果得到充分的的鞏固,到了足骨將要變硬而尚未變硬之時,也就是十一、二歲左右,足骨趨於定型之之時,再行裹彎是適宜的。這樣裹出來的小脚才會中規中矩,合乎要求。“求弓彎”的方法是:“在足成尖形后,遂益狠裹严纏,不稍放鬆,攀彎足背,推进足跟,必至足心中斷,缝深容錢而後乃已。”此時用力雖大,而其實痛苦却不是很大。

    此外,《媽媽經》中還提出了“求平”、“求窄瘦”的措施。“求平”有几种特别手段,一是壓石板於脚上,以求小脚平整;二是裹纏脚布时,在脚背隆起處和足踝骨上放上銅板再緊纏。“求窄瘦”是在脚的两旁夹竹片,以求足形瘦窄,尤其是使脚跟部分不致太寬。這些措施是在特定情況下矯正足形的非常手段,雖然近於苛刻,但却是必不可少的輔助手段。所謂善纏足者,必須通權達變是也。

五、贯彻于缠足始终的几个原则

    关于贯徹于缠足始终的几个原則,《媽媽經》中指出的有如下幾點:

【關於纏裹時間】:以早起即纏爲佳,理由是:早起血脈尚靜,緊纏時疼痛較緩,易於纏小。如膳後方纏則由於幼儿离榻玩嬉,足血活跃,缠之則倍感疼痛。此外有條件者一日間以纏裹兩次爲佳,一爲早起時,一爲晚上就寢前。

【睡時將雙足墊高】:睡覺之時將脚下墊高,雙足高高翹起,使血脈倒注,足部血液流动變慢,可減緩疼痛。

【關於洗足】:初纏之足,“流濯愈勤,愈易生效。故初纏幼女,多隔两三日一濯,即加緊一次,至尖形已具,使其‘折腰’之際,則隔日一濯,每加緊拗焉”。

【關於裹脚布】:裹布一經上脚,即不得鬆开,晚間須裹着脚布入寢;为提防女孩偷偷鬆裹脚布,布端須用针线密缝;解裹布時動作须麻利迅速,否則“麻木可憐之脚,因血液循环之膨胀,而痛苦至不能忍矣”;裹脚布裹得越多越緊,而且“能用舊布最好,不致夜間燒脚;“脚布纏至足尖时,常行鬆弛,致大趾特肥,此時可加用小布條專束大趾。  【關於穿鞋】:初纏時,脚形不斷變化,故宜常換新鞋。因“敝履易于鬆脚”;初缠用鞋爲一種軟帮布底鞋,鞋帮上钉有兩根带子,“穿時緊勒鞋带于脚面,以辅助脚布緊勁之不足”;初纏之鞋不宜用木底,“因脚趾适在将彎未彎之际,故鞋底无用木制者,以防雞眼叢生,庶免不利於行”。 

【多走路】:纏裹停當后,须下地多多行走,此舉稱爲“躟鞋”,也稱“亮鞋”。如此則易於纏小,且可免去金蓮缠成後不會走路之弊。

【須下狠心】:纏足须下狠心,不稍姑息;且須時時加緊,持之以恒。

以上各條,未必盡合情理。譬如“裹布一經上脚,即不得鬆开”條,以及“須下狠心”條,則顯得過於刻板僵化,宜加上:“着力緊纏則可,一味蠻纏則非”。緊纏時有計劃地適時鬆開裹布,有利於逐步適應纏裹,且可避免將雙足纏死(即造成下肢壞死)之虞。此舉不過使纏成日期稍爲延長一些而已,但却可有效地減輕痛苦,避免腐爛化膿或大大減輕化膿的程度。這對於保持脚面光潔、柔順、無瑕疵和脚形的美觀以至於步態的美觀(痛苦既已大大減輕,步態必能輕盈嫋娜)都是非常有益的。俾能如是纏裹,妙蓮照樣纏成,且少痛苦,似此方爲仁者之心、智者之術。
最后修改日期: 2020 年 10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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